第一部分:时间安排
8.1-8.31
第二部分:新湖·明珠城“发现新湖之美”活动启动
一、活动主题:新湖中宝“发现新湖之美”
二、主办单位:新湖明珠城项目组
三、协办单位:吴江市摄影家协会
四、投稿形式:
1、新湖·明珠城老业主,由短信平台统一发送活动相关通知。
2、投稿形式:社会参赛人员直接交送“新湖明珠城项目组”
吴江市摄影协会会员交协会秘书长,统一投稿
五、苏州赛区新湖·明珠城分站征稿规则及形式:
1、投稿者可为在苏州地区的海内外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旅游者等;性别、年龄、地区、职业均不限。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指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罗列,每组4—8幅照片)均可,彩色、黑白均可。作品一律做成10英寸照片,即边长为25厘米,勿装裱。
3、作品分新湖美和中国美。以新湖美为主,新湖美为表现新湖项目及项目周边景观人文的作品,如项目基地自然风貌;中国美为除新湖美之外的作品。
3、参赛选手注意点: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以10英寸照片形式投送。
4、要准备填写有效居住地址、姓名、联系方式。备注:如无以上这些准确信息,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参赛活动。
5、所有作品不可修改图像内容,只允许进行符合当前行业标准的润饰。
6、“新湖美“作品必须是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拍摄的。征稿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7、凡入围选送作品的选手,请按要求填写2011新湖中宝“发现中国”(苏州站)摄影大赛参展表,参展表请用电子录入,勿用手写。参展表、作品原始数字文件、调整后的数字文件拷入光盘随作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送。电子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展类别-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如“新湖美-张三-古城岛风光”,每人最多可投五幅作品。
8、大赛评委会是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结束后可酌情要求查看相机记录的未经润饰文件或未经调色底片、正色扫描文件,被证实有违反大赛规则,特别是冒名顶替者,组委会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9、所有参加总决赛作者将获得作品集《新湖地产》“发现中国之美”增刊一册。所有入选的作品,新湖有权使用,不另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有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10、评委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参赛。
11、本次征稿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12、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本赛的各项规则。
13、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新湖中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