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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聚焦吴江•文物保护” 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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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21:43: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举办“聚焦吴江•文物保护” 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镇党委,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高新区、滨湖新城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公司)党组织,区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迎接第八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以摄影艺术的形式,宣传和展示吴江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的最新成果,在全区上下营造"人人保护遗产,保护成果共享"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聚焦吴江•文物保护”摄影大赛。现将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活动时间

2013年4月28日--6月28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吴江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吴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吴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吴江区互联网协会
 协办单位:吴江电视台、摄影家协会、吴江博物馆、吴越在线网
三、表现形式
  倡导表现形式和艺术风格相结合,在文物实景的基础上用艺术创新的手法展示作品,根据艺术表现的需要,力求用艺术手段表现文物和景点的面貌,表现出文物厚重的内涵和历史的风采。作品后期制作时可适当调整色彩和反差,但不得改变景物原貌,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不得参赛(拍摄内容附后)。
四、参赛方式
  1.相机作品征集。作品要求为JPEG、TIF格式的电子图片,文件不小于2Mb,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组照为一参赛作品)。以镇(区)为单位,由各镇(区)文体站负责组织稿件,集中统一报送。作者个人也可直接投稿,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报送。作品发送至摄影家协会邮箱:hengyi_ty@126.com.同时标注好作品拍摄地、拍摄时间、作品标题、图片说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和单位。
  2.手机作品征集。登录“@吴越在线网”微博(新浪)或“@魅力吴江”微博(腾讯、新华网),将手机作品直接通过微博发布。发表微博时请添加“#聚焦吴江•文物保护摄影大赛#”。要求作品画面清晰,不得低于500万像素。微博文字中需标明作品拍摄地、拍摄时间、作品标题、图片说明。如下图所示:

五、奖项设置
    1.相机作品:
    一等奖1名        证书及奖金2000元
    二等奖4名        证书及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       证书及奖金500元
 优秀作品奖20名   证书及奖金300元
入展作品奖40名   证书及奖金100元
    2.手机作品:
    一等奖1名        证书及奖金500元
    二等奖4名        证书及奖金200元
    三等奖20名       证书及奖金100元
    优胜奖40名       证书及奖金50元
 六、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是近年来原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作品不得重复参赛。所有参赛作品,大赛主办方有权在展览、陈列、出版、媒体报道等活动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2.大赛评选后,获奖作品应向主办方提供原始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3.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入选作品调电子版统一制作。PS照片不得参赛。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10幅。
  4.部分优秀作品作者将邀请参加在吴江博物馆举办的摄影展。
  5.部分优秀作品将入选《中国文化遗产日8周年-聚焦吴江·文物摄影大赛作品集》。            
  6.部分优秀作品将在摄影家协会、吴越在线穿心弄论坛和微博专有页面进行展示。
  7.摄影爱好者在此次活动中获奖,将作为加入吴江摄影家协会的参考条件。
  8.拍摄时,请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
七、评选方式
  1.评选时间:7月上旬。
  2.相机作品:相机作品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作品进行评选。七月下旬组织颁奖和展览。
  3.手机作品:活动期间,每周五抽奖一次,只要关注“吴越在线网”微博、转发本微博同时@三位好友即有机会参加抽奖,获得精美礼品,结果在吴越在线官方微博上公布。手机作品通过初选筛选出65幅作品,然后由评委组评选产生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八、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3年6月28日之前提交(截止日期以电子文档上传时间为准)。如作品发送途中遗失或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
  联系人:吴江区文广新局文物科 朱颖浩
  联系电话:0512-63482339。
    附件:1、拍摄单位名录一(点击下载)

      2、拍摄单位名录二(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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